喜欢就请收藏顶点小说,让阅读成为一种享受!
但摩根·霍伯利是一个真正可靠的人,他能深入到黑帮的内部。不仅仅因为他想这样做,也因为圣徒们都很喜欢他。他天生具有一种潇洒的气质,就像有人天生就懂音乐、懂马、懂运动一样。他穿什么衣服都很好看,他的一举一动如同行云流水。与其说他长得帅,倒不如说是一种冷静的气质让他显得格外引人注目。他仿佛有一种魔力,能引起我内心的一种震撼,有点像是我对奈特的感觉。他说,有一天早上,他突然听到了上帝的声音,那个声音告诉他,“暗夜圣徒”的所作所为是邪恶的,于是,他偷偷成了警局的内线。当他去参加黑帮老大的会议时,我们会在他身上装上窃听器。他还会告诉我们很多黑帮成员的电话号码,我们再对这些电话进行监听。在摩根·霍伯利帮助我们的那七十天里,我们基本上搜集到了后来庭审所需要的全部证据,之后,才得以开始那场持续两年的漫长起诉。
当然,摩根没有撑到最后。他们说,好人从来都撑不到最后。肯尼利告诉我,他们找到了摩根。他们接到森林公园的巡警电话,听起来不是什么好事。当我赶到那里的时候,到处都是警察、急救人员和记者,这些人往往都是凶杀案现场的常客。大家都不想跟别人说话,人人都只想靠尸体近一些,到处都是人。我不知道摩根在哪里。肯尼利已经等在那里了,他把手插在外套口袋里,用阴郁的眼神看着我。他仿佛是在说,“我们完蛋了”,然后,他又收回自己的视线,仿佛是让我自己猜。
他是被淹死的。后来,罗塞尔医生证实了这一点,我是绝对不会让熊谷给摩根验尸的。罗塞尔医生验尸后表示,他是被淹死的,淹死在一个公共厕所的下水道里,那就是他最后葬身的地方。他头朝下倒栽着,两只肩膀都已经脱臼了,两只腿分开,全身僵硬。他身上穿着斜条纹的裤子,尼龙袜子和皮鞋都已经很旧了,有一种很落魄的感觉,裤腿和袜子之间露出来的皮肤是紫色的。我站在那间小小的木板房厕所里,虽然当时已经是十一月的天气,但还是有几只苍蝇飞来飞去,整个空气中都弥漫着一种恶臭。我想到了摩根的幽默和我一直以来对他的崇敬,那时候,我不相信天堂,不相信鬼神,因为我确信,这样一个男人,是没有什么东西能够伤害到他的。
利普兰泽看上去很冷,并不是说情绪很冷漠,而是真的很冷,虽然八月的晚上还有二十多摄氏度,他却缩着肩膀,把挡风外套的拉链拉得严严实实。我很了解他,他的这种表现如果不是出于害怕,那一定也是因为紧张。和他相比,我对这片地区倒还更熟悉一些。
“你没事吧?”我们走上一幢楼房的水泥楼梯时,我问他。
“当然没事,老大。”他说。
楼房里最主要的进出通道是楼梯。电梯很少开,就算是开了,也没人去坐。在楼梯间里,进行着各种各样的勾当。有人在这里买卖毒品,有人在这里酗酒,有人在这里做爱。现在已经是将近凌晨三点,还是有人进进出出。在快到四楼的地方,两个年轻男人正勾搭着另外一个年轻女孩子,女孩的头往后靠在楼梯扶手上。一个黑人走在我们前面,从他们身边经过时,两个年轻男子对着他说:“最近怎样啊,哥们儿?”他们对我和利普兰泽倒是什么都没说,但眼神却很傲慢、冷漠,利普兰泽小心翼翼地爬着楼梯,还故意把警徽朝他们露了一下,想要让他们知道,我们可不是普通的角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