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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如她所言,不过,我也不能就此当成没这回事。
电话和信件的内容都以什么居多?
什么样的都有。比如要我归还至今为止的版税,说什么枉费他们的支持;也有人把信连同外子的著作一起用纸箱寄过来。写信要求我们退回文学奖的也很多。
哦。
据我推断,这些存心攻击的人应该都是日高邦彦的书迷,真正的文学爱好者恐怕很少。不,说不定这其中大部分人从头到尾就只知道日高邦彦这个名字。这种人净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,还一天到晚注意哪里有这样的机会,至于对象是谁,他们根本不在乎。
听到我这么分析,日高理惠也深表认同地点了点头。
讽刺的是,外子的书竟意外地卖得很好,这也算是种偷窥的乐趣吧。
这世上本来就有千百种人。
日高邦彦的书卖得好,这我也知道。不过,现在市面流通的都是库存的部分,出版社那边好像还没有要再版加印的意思。我想起反对我的影子作家说法的编辑,他们应该也打算再观望一阵子。
对了,连野野口的亲戚也跟我联络了。
她好像浑不以为意,我听了却惊讶极了。
野野口的亲戚?都说些什么?
好像要我把之前著作所得的利益归还,他们认为对于以野野口作品为草稿的那些书,他们至少有权索取原创费,我记得是他舅舅作为代表来谈的。
推舅舅为代表,也许是因为野野口没有兄弟,父母又都已过世。他们竟然提出利益归还的要求,我非常震惊,这世上真是什么样的人都有。
那你怎么回答他们?
我说等和律师谈过以后再作回复。
这样做是正确的。
说老实话,我心里在想,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明明我们是被害者,还被案犯的亲戚勒索金钱,真是听都没听过。
这个案例是奇怪了点,虽然我对这方面的法律不是很熟,但我想应该没有支付的必要。
嗯,我也这样想,可这不是钱的问题。我不甘心的,是在世人口中,我先生的死成了自作自受、罪有应得。连那个自称野野口舅舅的人,也一点歉意都没有。
日高理惠咬着下唇,显现出个性中好强的一面,看来愤怒战胜了哀伤。我放心多了。如果她在这个地方哭起来可就麻烦了。
之前我好像也跟你提过,我绝不相信外子会剽窃他人的作品,因为每次他讲起新作的时候,眼里总是闪烁着如孩童般的兴奋光芒。那让我觉得,能够按照自己的心意创作故事,真的让他很快乐。
对于日高理惠的说辞,我只是点了点头。她的心情我非常理解,然而要我就此出言附和却办不到。她大概读出了我的心思,并没有继续说下去,转而问我有什么事。
我从上衣的内袋里拿出一份资料,放到桌上。可否请你先看看这个?
这是什么?
野野口修的手记。
日高理惠明显表现出不悦的神情。我不想看。里面只是洋洋洒洒地写着我丈夫是如何欺负他的,对吧?大致内容我通过报纸已经知道了。
你说的是野野口被逮捕后所写的自白书吧?这个手记和那个不同。你也知道,野野口在犯案之后,为了掩人耳目,特地写了与事实不符的记录,这就是那记录的副本。
她好像明白了,不过脸上厌恶的表情依然没变。
哦?那我读这与事实不符的东西又有什么意义呢?
请别这样说,总之你先看看好不好?页数不太多,我想应该很快就可以读完。
现在?在这里?
拜托你了。
她一定觉得我的话很奇怪,但她没再问任何问题,伸手把资料拿了过去。
十五分钟后,她抬起了头。
我看完了,然后呢?
有关这份手记里不实记述的部分,野野口亲口承认的有两点。首先,描写和日高邦彦对话的地方,实际上并没有那么和睦,他们的应对可说十分凶险。
好像是这样。
其次,之前也曾向你求证过,野野口走出你家时的情况。事实上,你只送他到玄关,他却在这里写道,你一直送到大门外。
&liddot;培里侬的粉红香槟,一直摆在冰箱里。因为那种酒很贵,又没开启,我们便很谨慎地联络了物主,结果物主说要我们自行处理,我们就照办了。
男职员的语气十分客气。
我问他,后来那瓶香槟怎么处理了,酒店职员支支吾吾一番后才承认自己把它带回了家。
我继续问他,是否已经喝了,他回答,两个星期前就已喝掉,连瓶子也丢了。
有什么问题吗?他好像很担心。
不,没什么特别的。对了,那瓶香槟好喝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