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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是北方森林里的一种鬼怪,身材跟孩子一样大,没有脑袋。他们在夜里摸索着走路,你要是在森林里睡觉,让他们抓到,可就没路可逃了。无头鬼,这是北方人的词汇。还有大风怪,他们也很危险。他们在空中飘来飘去。有时候你会看见他们成群结队地飘浮着,或者被荆棘给绊住了。只要他们一碰你,你身上的力气就全都消失了。他们就像是空中的一道微光,你看不见他们。还有无气鬼……”
“他们是什么?”
“是被杀得半死的战士。活着是一回事,死了是另一回事。但要是被杀得半死半活,那就更糟了。他们死不了,也完全不可能活下去,他们永远到处游荡。他们之所以叫无气鬼,是因为他们所遭受的折磨。”
“什么折磨?”莱拉瞪大了眼睛问。
“北方的鞑靼人用力撕开他们的肋骨,把他们的肺拽出来,但不把他们弄死,这需要技巧。如果他们的精灵不用手给他们的肺打气,那他们的肺就会失去功能。因此,他们处于有呼吸和没呼吸之间、活着与死亡之间,也就是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。他们的精灵必须昼夜不停地给他们的肺打气,否则,他们就会跟自己的主人一起消失。我听说,人们有时候会在森林里碰上一大群无气鬼。另外,还有披甲熊——你听说过没有?也就是穿着盔甲的熊,它们是一些个头很大的白熊,还有——”
“对!我听说过!昨天晚上有个人说,我叔叔阿斯里尔勋爵现在就被关押在一个堡垒里,由披甲熊看守着。”
“是吗?现在?他到那儿去干什么?”
“探险啊。但是从那个人说话的语气看,我觉得我叔叔跟食人魔不是一伙的,我觉得食人魔很高兴他被抓起来了。”
“嗯……要是披甲熊看守他的话,那他是跑不了的。这些披甲熊跟雇佣军一样,你明白我的意思吗?不管是谁,只要给钱,他们就替谁出力。他们跟人一样,也有手,很早以前还学会了炼铁——大部分是陨铁,把它们制成铁的盔甲,穿在身上保护自己。他们几个世纪以来一直攻打斯克雷林丑人。他们都是凶狠的杀手,极其残忍,但是他们都很守信用。你要是跟披甲熊达成协议,就可以完全信任他们。”
莱拉带着敬畏的心情听着这些恐怖的故事。
“妈不愿意听关于北方的事儿。”过了一会儿,托尼说,“因为这些事情可能会发生在比利身上。我们知道他们把他弄到了北方,知道吧。”
“你们是怎么知道的?”
“我们抓到过一个食人魔,逼着他讲出了实话,这样我们才稍微知道点儿他们的勾当。昨天晚上那两个人不是食人魔,因为他们太笨了。如果他们是食人魔,我们会活捉他们的。你看,跟大多数人相比,我们吉卜赛人受到食人魔的伤害最深,所以我们会团结起来,一起商量该怎么办。这就是昨天晚上我们在水湾做的事情,伪装成商船,因为我们要在沼泽地[30]集会,我们管这个叫‘串联’。我估计,等了解到其他吉卜赛人掌握的情况,再把各种信息情报集中起来以后,我们会派出一个营救小组。我要是约翰·法阿,我就这么干。”
“约翰·法阿是谁?”
“吉卜赛人的国王。”
“你们真的要去救那些孩子吗?那罗杰呢?”
“罗杰是谁?”
“乔丹学院厨房的学徒。跟比利一样,也被拐走了,是我跟着库尔特夫人离开前一天的事。我敢肯定,要是我被拐走了,他一定会来救我的。你们要是去救比利,我也想一起去,去救罗杰。”
还有阿斯里尔叔叔,她想。但她没有说出来。